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原定3月10日进行债权人投票表决的《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因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来不及当场投票,需要走内部流程而拖延。
“目前整个《草案》的投票表决最后期限,被延后至4月11日。”一位熟悉辉山乳业资产重整进展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但他私下表示,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是否会在4月11日前投票,依然存在很大变数。究其原因,是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对这份《草案》并不满意。
“因此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特别希望能在《草案》投票表决前,能引入相关的产业投资者加入。”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无疑凸显当前债务违约企业债务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资产重组的“制度性操作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