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4月29日,一则“9000元宠物鸡被偷走褪毛下锅”的消息引发关注。今日(4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浙江诸暨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获悉,因当事人误认为是野鸡,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认定盗窃证据不足。经过协调,当事人侯女士赔偿3000元给李女士作为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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