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内餐饮或关或搬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和人工水道水域范围内新建餐饮经营点;对现有的餐饮经营户,区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逐步予以关闭和搬迁,暂时不能关闭和搬迁的,餐饮经营户应在规定期限内,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否则,不得继续经营。
据介绍,水务主管部门监测发现该水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水域纳污能力或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时,应及时通报环保部门,而环境部门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发放新的排污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地下水取了要“还”
依规定,当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满足需要时;地下水已受到严重污染时,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地质水文状况不适宜取用地下水的等情况,禁止取用地下水。
取用地下水应回灌,且要回罐到同一含水层,回灌的水质不得低于取用地下水的水质。对于武汉地下复杂的地质结构,审议认为,首先应对武汉的地下水做规划,划分出禁采区和限制开采区等,以避免浪费和污染水源,防止水源枯竭或地面塌陷。
菜农用水免办证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地下取用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水务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证,并缴纳水资费,取得取水权。
菜农打井为蔬菜保鲜、家庭生活用水等,是否同样需要办理取水证等?昨日审议认为,武汉是一个丰水城市,就应该让老百姓享受优惠,并规定菜农打井等行为,不必办证取得取水权。
高耗水产业将列入武汉发展计划
武汉“得水独厚”,如何充分利用?昨日,市政府常务会透露,我市将重点发展高耗水产业,并将该产业的发展列入我市“十二五”乃至更久远的发展计划中。
武汉优于水,就要充分发挥水的优势。市长阮成发称,对武汉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要突出重点,在保持总量的基础上,要保持水体、水质和水深,在不污染水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好水资源,发展高耗水的相关工艺和产业,如水运输等,并考虑将该产业列入我市“十二五”等发展计划中。
排污口的查处,竟然要依据排污单位的性质来决定?昨日,市政府原则通过的《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规定,我市所有排污口将全部由水务部门监管。据悉,此举欲以法规的形式进行拘束。
据了解,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若发现企业的排污口,将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管,若只是一个餐饮经营点,则由工商部门管理,但若餐饮经营点没有工商登记,其监管则处于真空。
若要将排污口一一分类,难免造成职能部门间相互打架。东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石大鸿介绍,东湖的水面很大,沿岸查处下来,至少要花两三天时间,然后再进行分类查处,在此过程中,又有新的排污口产生了。
排污口是保证我市水质的关键,否则会导致花巨资进行的生态修复成“竹篮打水”。排污口能否统属一个部门管理?昨日,常务会议审议该《条例》时,建议明确全市的排污口均属水务统管,环保等部门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