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对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实行推荐制

2012-4-21

   为迎接2011年西安世园会的召开,进一步规范旅游团队餐饮服务,西安市旅游局和西安旅游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实行全面的推荐制管理。

  西安市旅游局和西安旅游协会8月13日发布公告,凡西安市辖区内非旅游星级饭店的社会餐饮业中的酒店、餐厅、餐馆、食府、招待所食堂、中华老字号和特色风味餐厅、度假村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无论此前是否取得过旅游团队接待资格,只要专营或兼营为旅游团队就餐提供服务的,均为推荐制管理的对象。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各区县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县旅游行政部门根据《西安旅游协会关于下发对旅游餐饮、购物和休闲娱乐等接待服务单位实行等级评定和推荐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和标准,按照应评尽评、择优推荐、达标挂牌、落后淘汰、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定推荐。

  今后,各旅行社团队到星级饭店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用餐必须安排在被推荐单位。各旅行社可在被推荐单位中自行选择合作方并签订合作协议。各旅行社凡派团在非被推荐单位就餐,一经查实,市旅游协会将按照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凡导游擅自带领游客前往非推荐单位就餐的,由区县旅游局依照导游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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