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2-5-03

         春夏季节交换,气温逐渐升高,湿度逐渐增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今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消费安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活动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

  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饮具是否洁净、光洁。

  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

         严禁食用河豚鱼、毒蘑菇等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和无证据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确诊。

  同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加工制作和储存管理,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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