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不能配备一次性餐具、洗刷用具和其他一次性消费品,否则,可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定期接受排气污染检测,检测不合格不能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车检”及所有权变更等手续,检测过程弄虚作假,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将依法取消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资格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环境噪声排放,不能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否则,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这一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即日起至5月17日都会倾听你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大部分人支持这一意见,那么河南人将与一次性消费品说“拜拜”。此外,征求意见中,省政府还对企业排污、居住区噪音排放等一系列问题公开征集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表示,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5月17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