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从这天开始,餐饮业禁止提供一次性筷子,违者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餐饮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餐饮个体经营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全国首个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从这天开始,餐饮业禁止提供一次性筷子,违者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餐饮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餐饮个体经营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