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全国首创餐饮单位“违规记分制”

2012-5-15

还有十几天,株洲市即将开启全新的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模式,以一种违规计分的方式,进而确保全市餐饮服务安全,这个借鉴于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在我国是首创。

  近日,株洲市食药监局公布了《株洲市餐饮服务单位违规记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该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李玉富介绍,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记分将以表格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留给餐饮服务单位,一份由检查单位留存。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分达12分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需通过考核,其量化年度等级也将随之降级。若再次违法违规被处罚,则视为情节严重,可适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计分分值分四种:依据违规程度扣分

  一次违规行为记分的分值,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记分的餐饮服务单位,株洲市食药监局将在下一年度内减少日常检查频次;若连续2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记分,餐饮服务单位将会在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时提升一个等级。在一年度的记分周期内,总分为12分,若记分周期期满后分值累加未达到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将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若餐饮服务单位在一个年度内记分分值积满12分后再次违法违规,则视为情节严重,将被责令停产停业;若在同一年度内连续2次记分分值积满12分,或连续2个年度记分分值积满12分后再次违法违规被处罚,则视为情节严重,可适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餐饮服务单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积满12分,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参加培训考核的,若再次违法违规,则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积满12分,负责人需进行餐饮服务安全培训并接受考核

  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分值积满12分,那么这家餐饮服务单位不仅会在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时降低一个等级,其法定代表人还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

  餐饮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连续2次记分分值积满12分,或连续2个年度记分分值积满12分,不仅会在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时被确定为C级,其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只有在通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餐饮服务单位之前累积的记分才会被消除。

  对于在就餐时吃出苍蝇、头发、创可贴之类,对餐饮服务单位作何处罚,李玉富称将视为违规行为,“具体怎么处罚、扣分,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违规者进行培训,“收费与否,还需物价部门审批”。

          餐饮服务单位不服处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餐饮服务单位违规记分的查询方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应提前通知参加培训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餐饮服务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消除。不过,复议、诉讼期间接受培训考核的时限也将顺延。

  “施行这一规则,目的是在株洲,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还处于摸索阶段,说实在的,我们感觉压力很大。”李玉富说。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28824260

  “欢迎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拨打市食药监局投诉电话28824260。有求必有应。”李玉富说,“到了餐饮行业,已经是食品安全的末端了,也需要对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进行监督。”

  2012年1月12日,株洲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能斌对《株洲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具体条例进行解释。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等进行举报。

  响石广场周边街道 成食品安全示范街

  日前,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峰分局正式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

  今年年初,石峰分局就已经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工作。近日,该局又组织对示范街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动员和培训,并采取监督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情况。株洲响石广场周边街道最终脱颖而出,被确定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据悉,接下来该局将对照示范街创建标准对先期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再指导、再培训,加强日常监督,并进行复查初审,全面规范响石广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各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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