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连锁企业总部有8项责任

2012-4-19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从4个方面加强对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管,要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从8个方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要从8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原料采购统一管理;强化操作过程标准化管理;强化配送统一管理;强化中央厨房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诚信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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