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胶虾”监管7年未绝迹 官方称系媒体炒作

2012-3-01

轰轰烈烈

“注胶虾”十日清查

2月16日,在被媒体曝光“注胶虾”事件后,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天津市食品安全网上发布了一条新闻《天津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查处“注胶虾”》,称“‘注胶虾'2010年曾经在天津农贸、水产批发市场出现过,经过工商等监管部门整顿查处,得到有效遏制,但今年春节后,个别不法商贩唯利是图,生产、销售掺杂使假‘注胶虾'”。

该条消息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整顿措施,包括“开展查处‘注胶虾'专项行动”,“从2月15日至24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日清查”;动员全市检测力量、检测机构、专家骨干,加大检测力度,一经查明,坚决查处。

此外,天津市食安办还提出,要紧紧依靠当地公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查清源头,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彻底根除“注胶虾”。

按照这样的部署,2月18日,天津市工商局发布消息称,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增加巡查频次。

而在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总经理陈孟龙同样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该市场采取的一系列打击措施,包括发紧急通知、与商户签承诺书、挂条幅、播放广播提醒等。

为了表示这些举措都已经付诸行动,陈孟龙还在办公室里将广播提醒的内容播放给记者听,并向记者提供了多份文字材料。但对于打击成果,陈孟龙却表示,在王顶堤市场中既未发现有人弄虚作假的注胶行为,也未发现售卖“注胶虾”的行为。关于此前媒体曝光该市场中存在的“注胶虾”行为,他表示:“不知道那个记者来没来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而《法制日报》记者2月23日从天津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上获悉,已经查获的22.5公斤疑似“注胶虾”,经工商部门确定系从王顶堤水产批发市场流出,工商部门在上周末就已配合公安部门前往该市场进行调查。这与陈孟龙所称的“没有发现任何情况”相悖。

检测之困

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

“注胶虾”是否危害人体健康,至今仍是缠绕在人们心中最大的疑团,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关检测标准。

天津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崔洪涛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注胶虾'注入的是什么物质?是否构成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50、52条有关规定,应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去检测。”

微妙态度

食安办称媒体炒作“注胶虾”

天津市食安办、工商部门以及王顶堤水产市场均坦陈,多年之前,“注胶虾”就已经进入了监管部门的视野。

《法制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王顶堤市场和天津市西青区驻市场工商所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上显示,就在春节前的2011年12月20日,两个单位还曾要求商户们:“从即日起,凡是在市场内销售虾类的商户禁止向虾类注胶。”

而在陈敏的讲述中,则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你记住,想管,肯定能管住;但是像现在这样管,不行。”

她所说的“像现在这样管”,具体是指“执法人员就在市场里溜达一下”。“你想想,我们这些批发商,前来进货的销售商,大家心里都明白哪些注胶哪些不注胶,天天在这儿管的人会不知道?”陈敏说。

天津市食安办在打击“注胶虾”的专项行动中,还提出了一条措施,那就是发动社会力量,实行有奖举报,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关注的社会监督氛围。

事实上,《法制日报》记者从相关网帖以及消费者的讲述中了解到,市民对“注胶虾”的举报和投诉并不少,媒体对此也进行了多次报道。

然而,天津市食安办发布的一条消息恰恰暴露了相关部门对社会监督的态度。这条报道专家研究检测方法的消息写道,“会议首先介绍了近期部分媒体炒作‘注胶虾'的情况”。

记者此前到天津市食安办所挂靠的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访时,也仅得到这样的答复:“领导去开会了,想了解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天津食品安全网'。”

“注胶虾”会不会和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样,最终不了了之?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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