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50万判死刑:道德高地之上的懒政思维

2012-3-14

 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那么,在朱无璋治下的的大明王朝,早就是一片人间净土了。在朱元璋时期,官员贪污二十两银子杀头,六十两剥皮,各地都设有专门的剥皮作坊,剥下来整个人皮用草填充,挂于路边,以警示其他官吏。但是,即便如此,贪腐之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朱元璋说:“朕自开国以来,严惩贪佞,法纪严明,为甚贪佞不法之徒,杀不尽,惩不惧?”他发出“为何朝杀而暮犯”的千古一叹!
  
  今天,拂去历史的尘埃,我们可以试着解答朱元璋之叹。朱元璋治吏虽然严酷,但是,官员的权力制衡严密吗,官员财产和官府经费会向社会公开吗,民众和舆论有权监督官员吗,有独立的审计和司法审判吗,特别是,最高权力本身能得到有效的监督,不至于带来上行下效的效应吗?
  
  今天的反腐困惑其实与朱元璋时期面临着许多相似的问题。建国以来,从枪毙张青山、刘子善,到枪毙胡长清、成克杰,我们枪毙的贪官并不在少数,但是,腐败蔓延的势头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现愈演愈烈的势头。这里面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不够严酷的问题,而是在于,官员权力越来越大,各种人事权、行政审批权集于一身,又没有有效的监督,腐败寻租的空间特别大;而腐败的被揭露,充满不确定性,有的腐败是情妇反出来的,有的腐败是小偷偷出来的,有的腐败则是权力斗争斗出来的,有的腐败行为被揭露出来了也能获得党政官员的庇护。腐败收效高而成本低、获得利益可能性大而被惩处机率小,不用说贪污50万元判处死刑,即便是贪污5万元判处死刑,官员们也会像河南省四任交通厅长一样,前腐后继。
  
  提出“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的观点,不但简单易行,而且能让底层民众感到一阵快意,很容易就获得他们的支持而站在道德高地。并且,事实上还能获得一些贪官的支持,因为他们知道,只是简单地提出酷刑,但并没有实际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并不妨碍他们贪腐行为得逞,也不会让他们受打击机率提高,只是作为一种政治表态,他们也乐见其言。但是,这样的酷刑于事无补,根本无法遏制腐败蔓延的趋势,无法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一种十足的懒政思维。
  
  这种懒政的危害还在于,真正的治本措施被回避,让问题越拖越久,积重难返。因为,有效的反腐,应当体现在大力发扬民主,让官员在民众的选举中产生,并且在官员产生后,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包括政府的“三公经费”公开,个人财产公开,加强媒体监督,保障司法独立等等。但所有的这些更为有效的反腐措施都是改革深水区的“硬骨头”,既因为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无法获得底层民众的欢呼,也会遭致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官员对其避之不及,惟恐惹火烧身。那么,最简单地表示自身的态度,又能获得底层民众欢呼还不招致官员群体恼怒的方式,就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空洞地高喊“杀杀杀”。
  
  赵代表,反腐可不能靠杀,靠喊口号来,“体制机制和法律层面找原因”不能简化为“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要从政府权力本身进行改革才能真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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