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一"酒店投诉多

2012-5-03

       今年“五一”假期,市工商局12315热线共接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763件,同比下降6.16%。其中申(投)诉92件,同比去年增长了5.74%。从投诉类别看,“五一”假期消费者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商品(服务)依次为: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通讯产品、餐饮和住宿服务、服装鞋帽。
  酒店预订“星级”忽悠人
  明明用网络或电话预订了酒店的房间,赶到后却无房可住;本来订了两天,第二天却被告知房间已退,需要马上结账;预订时说好是四星级酒店的标准间,到地方后却发现该酒店根本无星级。“五一”假期,我市各大酒店的预订在节前大都爆满,针对酒店预订的投诉也随之增多。
  张先生4月29日通过某电信服务台预订了4月30日凌晨入住一家四星级酒店,并说好要预订3间双人房。但他和家人到达后,发现该酒店不是四星级酒店,并且酒店也没有提供双人房,向商家反映后,未得到合理解释,他因此拨打了12315投诉。
  无独有偶,林女士一行11人于4月29日入住了位于鹭江道上的某酒店,共预订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三天的客房,费用为套房2350元/天,标间150元/天。她表示,该公司对外宣传是五星级酒店,但实际上却并无星级,且可能由于新装修不久,房间内装修材料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导致其一行人入住后都感到恶心、头晕。协商退房未得到处理,林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外出就餐被收“开瓶费”
  节日期间,因自带酒水与商家产生的纠纷多了起来。4月28日,消费者王先生就因开瓶费的事与斗西路一酒楼产生了纠纷。 王先生说,他与朋友们4月28日在斗西路某广场五楼一酒楼用餐,他们自带了13瓶酒,其中12瓶为红酒,1瓶为白酒。整个过程中,服务员一直未提示王先生他们喝自带的酒水要收取开瓶费。但在结账时,却要求收取175元开瓶费。王先生顿感不解:“你怎么不事先告诉我一声啊?”
  除了“开瓶费”,一些餐饮商家发放的优惠卡突然“失效”,也让消费者憋了一肚子火。陈小姐节日期间带着故宫路某咖啡馆的储值优惠卡前往消费,卡内明明还有100元,但她和朋友到该店消费时,却被告知卡“已作废”。陈小姐表示,商家的卡上没有任何关于使用截止日期的标注,何时“失效”岂是商家单方说了算?她因此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让其继续使用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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