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对2010年12月31日之前按四星、五星级标准动工兴建的酒店项目,在其获得星级评定后,按四星级100万元、五星级200万元给予奖励;对今年1月1日之后,在中心市区(青阳、梅岭、罗山街道)以外的其他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四星、五星级标准动工兴建的酒店项目,在其获得星级评定后,按四星级100万元、五星级200万元给予奖励;对非星级酒店实施提升改造并新获评三星级酒店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绿色旅游饭店”的,分别按“金叶级”、“银叶级”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酒店获评五星级,将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网友评论
最新报道
24小时点击排行
- 快时尚九成进军天猫少HM11-17
- 80后餐厅老板林星宇12-12
- 搜食专访:黄记煌总裁黄耕06-15
- 大众点评遇到的战略困境09-04
- 餐饮救赎02-08
- 别再将品牌塑造为高高在上的英雄角色!03-26
- 谈金钱豹如何在中国成功的01-03
- 餐饮业如何认识O2O04-23